
Mekong Capital 承诺尊重每一位个体的人权,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员工、被投企业的劳动者,以及因我们的活动而直接或间接受到影响的社区与相关方。
我们承诺严格遵守越南法律法规及国际人权、劳动与工作条件标准,包括《劳动法》、国际金融公司(IFC)绩效标准 2(IFC PS2)、国际劳工组织(ILO)各项公约,以及已获批准的国际条约。
Mekong Capital 自 2001 年推出第一支基金以来,便始终高度重视 ESG(环境、社会与治理)。发展性金融机构以投资者与合作伙伴的身份参与其中,帮助我们在不同阶段建立了清晰的 ESG 标准与目标。近年来,我们着力于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(UN SDGs)作出贡献,同时也通过在 Mekong Capital 的工作践行个人使命与承诺。这一理念推动我们制定了新的投资战略,将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再生农业,并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来吸收与储存二氧化碳(CO₂)。

Mekong Capital 承诺尊重每一位个体的人权,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员工、被投企业的劳动者,以及因我们的活动而直接或间接受到影响的社区与相关方。
我们承诺严格遵守越南法律法规及国际人权、劳动与工作条件标准,包括《劳动法》、国际金融公司(IFC)绩效标准 2(IFC PS2)、国际劳工组织(ILO)各项公约,以及已获批准的国际条约。

Mekong Capital 致力于推动人权保护与落实,营造公平、安全、无歧视的工作环境。我们坚决不支持任何与强迫劳动、剥削性童工、暴力或骚扰(包括基于性别的暴力与骚扰——GBVH——以及性骚扰)相关的行为,亦不支持任何违反法律规定与国际标准所确立的人权义务的行为。我们承诺打造安全的工作场所,尊重所有个体,不因性别、民族、年龄、残障、性取向或其他身份特征而区别对待,并鼓励采取包容性的招聘、晋升与领导力政策。
自 2001 年成立以来,Mekong Capital 一直将女性员工比例维持在员工总数约 70% 的水平。这一比例并非源于招聘标准或偏好,而是因为我们的女性员工在实践中往往展现出更优异的绩效,并且任职时间更长。
截至 2025 年 6 月,我们员工总数中 82% 为女性,其中 10 个总经理与总监职位中有 6 个由女性担任。这一比例在越南并不算罕见——越南相较其他亚洲国家拥有更高比例的女性领导者——但仍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(SDG)第 5 项:性别平等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在 Mekong Capital 的被投企业中,女性员工比例同样表现良好。2024 年,女性占 MEF III 与 MEF IV 投资组合公司员工总数的 55%,其中 31% 的高层管理岗位由女性担任。所有被投公司董事会中均至少有 一名女性成员。
尽管这些实践并非专门为推动 SDG 5 而设计,但 Mekong Capital 及被投企业所营造的性别平等、无歧视工作环境,仍通过提供平等机会、减少偏见、建设尊重文化与赋能员工等方式,持续推动性别平等。